(2024)苏1111破34号镇江华宝宾馆有限公司证照、印章作废公告
公 开 人:**华宝宾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
关于**华宝宾馆有限公司证照、印章作废公告
****年**月**日,**省******人民法院以(****)苏****破申**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受理*******场监督管理局对**华宝宾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,并于****年**月**日以(****)苏****破**号决定书,指定**南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**华宝宾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(以下简称“管理人”)。
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接管工作,但相关人员未向管理人移交任何财产和资料。管理人至今仍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全部证照(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开户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等)及全部印章(包括但不限于公章、财务章、合同专用章、法人名章等)。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,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确保本案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,防止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存在企业印章被滥用、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行为,管理人特此公告申明:**华宝宾馆有限公司的全部证照及全部印章自****年**月**日起作废。
因上述作废证照、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**华宝宾馆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,**华宝宾馆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**华宝宾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
二○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